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與學生等,踴躍報考教育部113年3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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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20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398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次,預計113年分別於3月、8月舉行。
三、旨揭3月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3年3月2日(星期六)舉行;B、C卷訂於同年3月3日(星期日)辦理。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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