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08 11:17:31 點閱:9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140006886號
附件:銓敘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主旨: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2號函辦理,併附銓敘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