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99
  • slider image 75
  • slider image 97
  • slider image 88
  • slider image 76
  • slider image 77
:::
轉知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3-08-30 | 點閱數: 103

一、請轄管學校運用朝(週)會、班級導師時間或多元化宣導管道(例如班級社群媒體、公共電子看板、臉書粉專...等),提醒學生勿輕易提供個人帳戶資料以及謹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例如網路購物、遊戲點數儲值及虛擬貨幣交易等),同時避免協助他人領取金錢,以防落入詐欺集團洗錢之陷阱。

二、倘涉及洗錢行為,除違反洗錢防制法(刑責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更可能觸犯組織犯罪及詐欺等罪名,並需賠償被害人受害金額,爰請轄管學校加強校內法治教育宣導,提升學生被害意識並了解所應負之相關刑責,避免成為洗錢幫助犯。

三、旨揭相關宣導素材及資料,可至行政院洗錢防制辨公室(網址:https://www.amlo.moj.gov.tw/)文宣及出版品專區/影音專區內下載運用。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